根据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文件精神,现转发《关于申报教育部关工委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
一.申报对象:各级教育关工委。每个省级单位不超过3项。
二.申报要求:申报单位以《教育关工委2018年度课题研究指南》(见附件1)为参考主题,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按照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附件2)。
三.立项审核:教育部关工委理论研究中心组织评审委员经确认具有研究价值的课题,将予以立项。
申报通知已发放到各处及系部,教师可根据申报要求撰写课题于5月15日前报送科研处。
科研管理处
2018年3月8日